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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机构名称

扶余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领导班子及分工

陈立文  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

孟繁勇  副局长(正科):分管文化工作,分管基层单位为文化馆、广电、吉视传媒、电影公司、满族艺术团演艺有限公司,分管科室为文化科、广播影视科、信息中心。

才晓东  副局长:分管体育、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博、新闻出版、党务、纪检、信访工作,分管基层单位为全民健身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新华书店、,分管科室为党委办公室、体育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新闻出版科。

 信息负责人

孙  滨

 联系电话

0438-5865628

内设机构及 

主要职责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原扶余市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职责。

(二)划入原扶余市广播电视管理中心的广播影视行政管理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物、著作权管理、体育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订全市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促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指导和推进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监管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传输、监测工作;负责全市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音像制品的放映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广播影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的监督管理,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五)负责全市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新闻出版单位的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工作。

(六)指导、扶助所辖地区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开展好“文化下乡”和农村数字公益电影放映活动。

(七)负责著作权法律法规及著作权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宣传等工作;负责管理文物市场和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九)统筹协调全市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并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组织全市综合性体育竞赛;组织和筹备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和配合有关方面组织参加其他赛会。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计划财务管理、保密、信访、档案、安全保卫、综合治理、会议组织、计划生育、信息、督办检查、接待等工作;负责网站建设工作。

(二)文化体育科

1、拟定全市社会文化、文物、博物馆、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创作室和农村文化站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室和社区活动中心建设;拟定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拟定全市文物保护规划,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工作,查处涉及文物保护和文物经营的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民间收藏文物、文物流通、文物征集等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文物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消防、技术措施。

2、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艺术创作与生产及直属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负责重大节目、会议专场的演出组织工作;研究指导艺术改革工作;协调全市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等重大艺术活动;拟定文化科技发展规划,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

3、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体育宣传工作;规划开发体育产业;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和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和推进学校体育工作。

4、拟定全市竞技体育及青少年训练发展规划、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和竞赛规程;统筹规划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青少年体育训练;组织参加和承办市、省及国家级比赛;实施运动员、裁判员等级制度。

(三)新闻出版科

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拟定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印刷业的监管;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四)广播影视科

负责监管全市广播影视节目生产、传输、监测工作;负责全市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音像制品的放映、复制、发行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管全市广播影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市文化广电艺术、文物管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和体育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文化、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体育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局重大事项的落实;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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