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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余市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名称

扶余市发展和改革局

领导班子及分工

韩志平  发展和改革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发展和改革局的全面工作。分管交通科。

司化英  发展和改革局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协助局长管理党务工作,负责纪检、工会工作。分管科室:党委办公室、农经科工作。

鲁绍旭  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协助局长管理机关事物工作,负责联系价格监督检查局。分管科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机关办公室、能源科工作。

张  昊  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产业、环境资源、社会事业方面工作。分管科室:产业科、环境资源科、社会发展科工作。

李  宏  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协助局长抓好综合、投资、城镇化、扶贫、大项目稽察工作。分管科室:综合科、投资科、城镇科、扶贫办、稽察科工作。

剧  峰  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主任:协助局长抓好引松入扶方面工作。

 信息负责人 李善君
 联系电话

0438-5876210

内设机构及 

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市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市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证券等方面的情况,研究贯彻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它调控政策的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宏观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利用外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内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国家、省和市、市拨款的建设项目;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市重点建设项目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以工代赈扶贫规划和计划,拟订并组织编制农村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发展规划,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协调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发展规划;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政策,指导协调全市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市内外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与第一、第二产业的协调发展。

(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老工业基地战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园区)的规划、协调等工作。

(九)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市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市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引导和调控市场;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做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人与社会及自然和谐发展,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和重大问题;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计划,监测价格总水平,提出价格调控建议,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

(十三)拟订或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有关规范性文件,并参与实施。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扶余市发展和改革局设置6个内设机构。

(一) 能源交通科

1、提出全市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产业的发展战略,衔接平衡相关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审定相关产业的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2、编制下达相关产业年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实施,主要包括:能源交通、通信行业建设投资计划、全市公路干线的投资计划及公路养护计划。

3、综合分析能源运行状况,指导能源产业合理布局,研究提出全市能源产业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目标及措施。

4、负责能源项目的报批工作,协调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对市级核准、备案权限相关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

5、征收散装水泥基金、墙改基金。

6、负责再生资源利用工作的监督管理。

7、统筹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二) 综合科

1、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包括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2、调度经济运行,研究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

3、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政法、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4、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

5、监测分析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

6、组织全市基本建设项目报批、规划、实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报批。

7、负责中央和省、市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及重大项目稽查。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和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问题,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9、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10、提出物价总水平计划,负责监测价格总水平。

11、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科

1、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气象等发展规划和计划。

2、监测和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3、提出全市农业重大项目建议;企业(个人)投资的农业项目申报。

4、编制和实施农村小城镇建设规划。

5、组织实施泥草房改造工作。

6、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全市重大扶贫开发项目审核意见。监管扶贫开发项目,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组织实施全市巩固退耕护岸林成果项目建设。

8、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和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和相关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配合省发改委搞好小城镇改革试点工作。

9、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产业科

1、综合分析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的政策。

2、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核准申报各类工业项目。

4、对中央和省、市投资支持的工业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5、综合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策建议;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6、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全市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7、分析全市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建议。

8、组织拟订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国家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9、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重大备选项目;按规定权限,提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10、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1、根据国家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3、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4、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5、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负责企业(个人)投资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

6、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发展和改革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六)环境资源科

1、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并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

2、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3、承担市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办公室

1、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秘书事务、政务信息、保密、对外宣传接待、信访、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等行政事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2、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资产管理、机构编制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3、负责党群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工作。

4、负责推进办公自动化工作。

5、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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